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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Tony from 203.75.190.78
時間:2002-10-18 12:30:41
標題:為昨晚不義留言懺悔..
內容:

要指責別人的罪狀之前,該先反省自己…
我的罪行也是罄竹難書,謹序列最近幾期...

…她重新認真讀過我的旅記,終於體認出我這江山難移的本性,「在齊太史簡,在晉董狐筆」的寫作態度,是不可能會歪曲事實,苟合媚世的。這一覺醒,可能讓她透悟到要改變這男人,不如改變自己還來得快。..(第63期)
罪狀事實:毫無悔意。

…當下慨然(筆誤,應是「欣然」)承諾,今後寫旅記,要自我檢點,要隱惡揚善(註:又筆誤,此句電腦存檔時已刪除)..(第59期)
罪狀事實:暗諷老婆不懂電腦,技倆過於粗糙拙劣。

…老婆吃了幾口,沈思一會,下結論說,還是她自己煮的牛肉麵比較好吃,這我點我是同意的(在感性時刻,不必要做理性辯論,這點粗淺智慧我是有的。(第59期)
罪狀事實:諷刺老婆不知謙虛,沒有智慧。


…. 提議去泡湯,老婆卻回說:「天氣這麼熱,幹嘛泡溫泉呢?」聽了未免覺得有些掃興。
…既然不能泡湯,那去溪裡泡泡腳也不錯,更何況是免費的溪湯。老婆卻反駁說:「那是飯店浴池排出的廢水,你還敢泡?」我興緻勃勃地向前走,老婆卻往後頭走。..
….. 我問:「怎不到溪邊呢?」 她回說:「那麼髒,還敢泡,不怕得病啊!」其實,北投溪一點也不髒,我是泡過的(莫非男女對「髒」的定義有別)。..(第58期)
罪狀事實:歪曲事實,將老婆寫成是惡行惡跡的女人。

…老婆竟也改變主意,說要帶小女先上去,在圓覺寺等我們。我說瀑布就在下方而已。老婆堅持要走,映誠、瑋安也動搖,改變心意說不去瀑布了。我勸說幾句,沒人理會。四個人竟然調頭離去。這不打緊,偏偏此時有一對中年夫婦從下方爬上來,目睹這一幕。我這男人的尊嚴不知該放何處。自登山出道以來,也算是見過不少場面,惟獨今日場面最窘,處境最堪憐..(第54期)
罪狀事實:把自己寫的那麼可憐,詆毀老婆形象。

這番自首,坦承罪行,以匡正昨晚失筆,..希望還來得及挽回冬烘兄的幸福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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